附件 : 購買平板裝置之安排(中一至中三級)
附件 : 購買平板裝置之安排_附件_訂購表格 (全校)
東華三院馬振玉紀念中學
行政通告 098a/23-24
自攜裝置(BYOD)計劃 - 購買平板裝置之安排(中一至中三級)
敬啟者:
為配合恆常於課堂中應用電子學習資源學習,本校將於本學期內繼續在中一級推行自攜裝置(BYOD)計劃,每位學生均須有一部平板電腦作學習用途。家長可從以下其中一種途徑取得iPad:
方法一:自行購買iPad
家長可讓學生攜帶私人裝置回校,但為確保裝置安全以及攜帶回校的平板電腦只作學習用途,學校只批准學生攜帶已安裝流動裝置管理系統(MDM)的平板電腦回校,以便統一管理及作教學用途, 貴家長須繳交MDM費用($210),付款方法請參考下方「方法二:透過學校購買iPad」。如學生被發現於校內使用非認可的裝置,學校將暫時保管該裝置,並通知家長到校取回。
學校約於三月下旬收取自行購買的iPad進行MDM設置,在提交裝置前,家長/學生須預先進行備份,並必須進行以下動作:
l 在裝置上貼上班別、學號、學生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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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登出Apple I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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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不設密碼及指紋/面容解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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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關閉應用程或(尋找/Find My)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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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法二:透過學校購買iPad
iPad供應商將於一月二十九日(星期一) 下午3:45-下午5:30到校舉辦展銷會,地點為學校有蓋操場。如須購買iPad,請家長填寫附件訂購表格和備妥相關款項,並安排 貴子弟或親身到校訂購。請留意,如 貴子弟需要攜帶所購買的iPad回校,在購買時必須剔選價錢為$210的「流動裝置管理系統」,否則所購買的iPad不可帶回學校使用。有關iPad及其配件售價,請參考附件訂購表格。
方法三:向學校借用iPad
學校先前已透過通告查詢 貴子弟是否需要參與《流動裝置租借計劃》,申請教育局的資助以借用iPad。«申請資格»
請於一月二十九日(星期一)將已填妥之回條逕交班主任,以便統籌辦理。如有任何疑問,請致電2443 9899與李宏俊老師聯絡。
東華三院馬振玉紀念中學
行政通告 098a/23-24
自攜裝置(BYOD)計劃 - 購買平板裝置之安排(中一至中三級)
本人為 班學生 之家長,已知悉有關購買平板裝置之安排,敝子弟:
¨ 將攜帶自行購買的iPad,並繳交$210 MDM費用(付款方法請參考附件)
請提供以下資料供校方參考:
iPad型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(e.g. iPad 第九代、iPad Air 5、iPad Pro第四代11吋)
裝置序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(可在裝置背面找到)
¨ 將透過學校購買iPad(付款方法請參考附件)
¨ 根據本通告內容的「方法三」所述,敝子弟符合教育局的資助資格,已申請向學校借用裝置。
¨ 根據本通告內容的「方法三」所述,敝子弟不符合教育局的資助資格,因此將向學校借用裝置(其租借裝置不能帶離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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