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 : 旅行日
東華三院馬振玉紀念中學
活動通告 065/23-24
旅行日
敬啟者:
本學年之全校冬季旅行謹定於十二月十五日(星期五)舉行,茲將旅行事宜詳列如下,祈察照並督促 貴子弟遵守為要。
日期
:
十二月十五日(星期五)
旅行地點
及旅遊巴收費
中一級 ----- 大棠渡假村(包燒烤) $115.6 中二級 ----- 大美督 $42.2
中三級 ----- 赤柱 $48.3 中四級 ----- 石澳 $47.1
中五級 ----- 大美督 $42.2 中六級 ----- 大棠渡假村(包燒烤)$115.6
集合時間及地點
上午8:10 (本校籃球場)
解散時間及地點
下午4:15 (學校解散)
交通
所有級別學生均由旅遊巴士接送往返上述地點及本校。
服式
上身必須穿著本校之運動服或班衫,下身以輕便長褲為主,外套可穿著本校之多功能外套或體育風褸,以茲識別。為安全起見,學生嚴禁穿著短褲、高跟鞋或鬆糕鞋等出席旅行活動。
備註
(一)
所有同學均須參加冬季旅行。如因身體不適而未能參加者,須於旅行當天致電回校通知班主任,並於復課後首日,將家長信連同醫生證明文件補交予班主任。凡不宜旅行者,須於十二月十三日或以前向班主任作書面申請,並於旅行當日回校溫習 (上午8:30 –中午12:00),否則作曠課處理。
(二)
若家長同意 貴子弟於旅行期間攜帶手提電話作緊急聯絡之用,須遵守下列規則:
學生須自行看管手提電話。除緊急事件外,所有活動進行期間,學生不得使用或展示其手提電話。若學生違反指示並使用手提電話,老師將暫時保管電話及約見家長到校取回,而學生將被記錄缺點乙個。
(三)
回程前必須清理場地,保持場地清潔。如在郊外燒烤,必須在合法之燒烤場進行,事後應注意熄滅火種。
(四)
不得游泳、划船、攀爬和騎單車等。此外,有危險性的活動亦不得進行。一切活動須得班主任同意後始可進行,不得單獨離隊,免生意外。
(五)
外出活動期間,學生須注意自身安全。遇有意外,須盡快向班主任或在場老師報告。
(六)
嚴禁賭博。
(七)
為他人設想,同學在外須自律及保持良好修養。
學校旅行乃群體教育的環節之一,學校鼓勵同學積極參與,透過活動不但可以享受郊遊之樂趣,亦可學習群體相處之技巧及發揮互相合作之精神。因此如非因病請假,所有學生必須參與是項活動。如遇惡劣天氣,旅行將會取消,校方將進行其他戶內活動,並於當日中午12:00安排學生離校返家。請於十一月二十七日(星期一)將已填妥之回條逕交班主任,以便統籌辦理。如對上述活動有任何查詢,請致電2443 9899與何乃昌老師或梁蕊熙老師聯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