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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津貼(2023/24學年)

 

附件 : 學生津貼(2023_24學年)

東華三院馬振玉紀念中學

行政通告016/23-24

學生津貼(2023/24學年)

 

敬啟者:有關2023-2024年度學生津貼申請事宜,詳情臚列如下

 

背景:

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九年八月公布的191億元紓困措施當中,建議在2019/20學年為中學日校、小學和幼稚園學生提供一次性2,500元的學生津貼,以減輕家長在教育支出方面的財政負擔。而行政長官亦於二零一九年《施政報告》建議這項津貼由2020/21學年起恆常化。

 

資格準則:

學生津貼不設資產審查。凡於申請日在香港就讀於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、小學、特殊學校及幼稚園的學生皆可獲得有關津貼,但夜校學生、自修生、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及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(坊間一般稱為「行街紙」)的學生則不符合資格。

 

申請安排:

        2023/24學年起,教育局將推行學生津貼電子申請。為照顧不同家長的需要,除遞交電子申請外,家長仍可將填妥的紙本申請表格交回學校辦理,惟每名學生只可透過電子或紙本方式遞交一份申請

 

透過電子平台申請之安排:

        由本學年起,家長/監護人(下稱申請人)可為學生遞交學生津貼電子申請,而申請人必須持有具數碼簽署功能的「智方便+」戶口,經「智方便」應用程序直接登入「學生津貼電子申請」網上服務;或登入以下電子申請平台連結:https://stgsesweb.edb.gov.hk 遞交電子申請。請細閱電子平台上之「申請須知」。請注意:電子平台已於2023914日上午6時正啟用,並於2023102日晚上1159分後關閉。教育局會透過短訊及/或電郵通知申請人有關申請的進度及相關事宜。

 

透過紙本表格申請之安排:

紙本申請表格將於2023106日派發予合資格學生的家長(已遞交電子申請的家長除外)。煩請 貴家長填妥申請表後,將紙本申請表格於1016(星期一)或之前交回學校跟進。所有填妥的紙本申請必須透過學校提交教育局,逾期遞交表格者,須自行呈交文件予教育局。申請人(家長/監護人)在填寫「學生津貼」申請表前,請先細閱表格內的「須知事項」以及「聲明」。現階段,申請人無須提交其他文件,教育局在有需要時才要求申請人提交其他文件。教育局會適時透過短訊和電郵,讓家長知悉申請的進度。由於家長一般擁有本地銀行戶口,教育局亦會透過銀行轉賬向家長發放有津貼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煩請 台端垂注,並請於九月十八日(星期一)將已填妥之回條逕交班主任,以便統籌辦理。如有查詢,請致電2443 9833陳凱芝副校長聯絡。

 

 

 
   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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