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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攜裝置(BYOD)計劃 - 有關「可接受使用政策」

 

附件 : 有關「可接受使用政策」(中一級).pdf

附件 : 購買平板裝置之安排_附件_訂購表格.pdf

東華三院馬振玉紀念中學

行政通告 069/22-23

攜裝置(BYOD)計劃 有關「可接受使用政策」

敬啟者:

校將於本學期內在中一級開始推行自攜裝置計劃,家長及學生在簽回本通告並同意隨本通告附上的「可接受使用政策」後,  貴子弟方可於自攜裝置計劃正式開始推行後,攜帶已安裝「流動裝置管理(MDM)系統」的平板電腦裝置回校於指定課節作學習用途。根據學校政策,所有在學校使用的iPad均須已安裝MDM,詳情請參閱《行政通告 069a /22-23 自攜裝置(BYOD)計劃 購買平板裝置之安排 (中一級)》。

 

 貴家長陪同  貴子弟詳閱本通告之附件「有關學生在校使用平板電腦之可接受使用政策,並填妥以下回條,請與  貴子弟一同簽署回條以表示 貴家長及其子弟同意該協議之內容及會遵守當中的守則。請於二月六日(星期一)將已填妥之回條交班主任,以便統籌辦理。有任何疑問,請致電2443 9899李宏俊老師聯絡。

 

 

 
   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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