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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自攜裝置計劃的「可接受使用政策」

附件 : 有關自攜裝置計劃的「可接受使用政策」

東華三院馬振玉紀念中學

行政通告 025/21-22

有關自攜裝置計劃的「可接受使用政策」

敬啟者:

校將於十月二十日(星期三)開始推行自攜裝置計劃,在簽回本通告並同意隨本通告附上的「可接受使用政策」後,  貴子弟可於當日開始攜帶已安裝「流動裝置管理(MDM)系統」的平板電腦裝置回校於指定課節作學習用途。如  貴子弟已自行購買平板電腦,但未交回裝置作MDM設置,請參閱《行政通告 011/21-22於自攜裝置安裝「流動裝置管理(MDM)系統」之安排》中的詳情,並盡快遞交裝置到校作MDM設置並及繳交$230 MDM安裝費用。

 

煩請  貴家長陪同  貴子弟詳閱附件的之「有關學生攜帶平板電腦回校之可接受使用政策一同簽署回條以代表 貴家長及其子弟同意該協議之內容及會遵守當中的守則。請於十八日(星期一)將已填妥之回條交班主任,以便統籌辦理。有任何疑問,請致電2443 9899李宏俊老師聯絡。

 
   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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