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 : 家長校董選舉-登記家長監護人名冊事宜 (S1-S5)
東華三院馬振玉紀念中學
家長教師會會員通訊 (05/19-20)
家長校董選舉-登記家長/監護人名冊事宜
敬啟者:
根據教育局之家長校董選舉指引第14點:
投票人資格
14. 所有學校現有學生的家長均符合資格投票。學校教師只要是現有學生的家長,也有權投票。所有合資格投票的人士都享有同等的投票權。每名家長不論其就讀該校子女的數目,只可有一票,並以個人身分投票。為便行政安排,家教會可分發兩張選票予每名學生,讓其父母投票。如學生另有監護人或實際管養該學生的人,在其要求下,也可給予選票。
依照以上選舉指引,請 貴家長及/或監護人提交以下個人資料,以便稍後按選舉程序向所有合資格之投票人給予選票。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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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/監護人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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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學生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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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/監護人
聯絡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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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/監護人
簽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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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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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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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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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需要,請另加頁補充。
請於六月十九日(星期五)或之前將已填妥之表格及回條逕交班主任,以便統籌辦理。如有任何疑問,請致電2443 9899與選舉主任陳凱芝助理校長聯絡。 |